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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admin 时间:2018-03-22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按照《湖南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按需招生、科学选拔的原则,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龙永红

副组长:郎济杰、刘建华

成  员:谭会生、舒小华、黄晓峰、熊  雄、朱永祥

秘  书:谢  斌、杨  玲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刘建华(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兼)

成  员:张满生、余  勇

职  责:负责监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的制卷、监考、阅卷、面试、统分和录取等各个环节。(监督电话18390270958)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

1、招生类型与计划

学院2018年录取硕士研究生类型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电气工程(085027,专业学位)、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7,专业学位)。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2、复试人员确定原则

1)基本条件: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复试人数: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标准,确定复试人数及复试名单。

3)优先原则:

① 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学科专业的考生直接参加复试;

② 本科毕业院校为“985”或“211”的高校;

③ 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

④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了学术论文

⑤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专利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⑥ 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申请调剂到我院各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满足②-⑥条件之一者优先获得复试资格。请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和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复试形式及组织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电气工程(085027,专业学位)复试课程:924电力电子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7,专业学位)复试课程:937数字信号处理或938通信原理。具体考试范围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综合面试:各位老师分别对每位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评分,口语测试和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面试方式:考生自述、老师提问、考生问答

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其中英语部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未来规划、专业方向等。

老师对每位考生提3—4个问题,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问及考生回答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面试内容

①专业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英语听说能力:综合考核英语的听说表达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的考生(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电气工程加试课程:电机与拖动、电力拖动与交流调速;电子与通信工程加试课程:电子技术基础、面向过程编程语言)。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体检(3278:00-12:00):考生到河西校区校医院门诊楼一楼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2寸彩色证件照片。体检费45元。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有疑问者复检后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资格审查后进行,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到电气楼201周笑老师处领取心理测试表格,并在电气楼201完成测试后及时上交测试问卷。测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向研招办提交相关材料并实时关注测评结果。测评结果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五、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参见表1。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1、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同等学力(包括成人应届本科生)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5×0.6+专业笔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0.15+外语口语听力成绩×0.05。

3、学院将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总成绩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学科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到我院各学科专业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1)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各学科专业的考生,但是心理测试存在严重不合格项或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第一志愿录取缺额情况,录取调剂到我院各学科专业的考生,但是心理测试存在严重不合格项或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批。

4、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办理调档签字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5、所有考生必须保证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并诚信参考,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电气楼202-1

联系人:朱永祥0731-22183905,E-mail: 56139330@qq.com;

刘建华0731-22183083,E-mail: 35450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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