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往的远方”心理摄影作品大赛
为进一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关爱自我,展望未来,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我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我向往的远方心理摄影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心理成长辅导室
二、活动时间
1、2017年4月5日 ——4月13日 作品征集
2、2017年4月14日——4月23日 作品审查及微信投票
3、2017年4月24日——4月25日 专家评审及公布获奖作品
4、2017年4月26日——4月28日 最终评审
5、2017年4月29日——4月30日 获奖作品展示
三、参赛要求
征集作品为摄影作品,可从勇敢、人际关系、微笑、运动、旅行、团队协作等能突出体现生活目标的积极面来进行创作,且内容健康、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感染力;
1、单张照和组照(组照作品数量3-6幅,需标明顺序号)。
2、摄影作品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交,请提供JPG格式、JPEG格式或PNG格式文件,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100-300字,文档形式),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选)。
3、征集作品可以是个人摄影作品,也可以是团体摄影作品,各学院可独立完成,也可跨学院组团完成(即多个学院整合资源联合完成),但必须以本通知规定的征集对象名义参与征集活动。
4、所有作品名称命名为“学院+班级+学号+姓名+作品名称”。
5、各院报送征集作品时请将征集作品及作品文字资料电子版拷贝到DVD光盘或U盘,并附送作品文字资料纸质版及报名表(见附件),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5点前发至赛务联系人邮箱(见赛务联系)。
6、本次活动主办方对活动规则保有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永久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
四、评分标准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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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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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构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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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效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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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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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1、主题内涵:作品与比赛主题契合,表现力强。
2、创意构思:参赛作品创意新颖、具备创造力,务求原创,不存在抄袭与作弊。
3、视觉效果:作品融合了创作者对生活的观察以及丰富的表现力,具备基本的美感与鲜明的个性,令人印象深刻。
五、奖项设置
活动评出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其他:
1、所有参赛作品由各学院心理健康部组织初选,各学院初选后提交较好的作品至少5份,并将初选较好的作品统一交文新学院心理成长辅导室组织评选。
2、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认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心理成长室合作公众号“HUT微言大义”展播入围作品,并开展微信投票活动。
3、依据投票结果,将入围作品送专家评委会(校心理健康中心老师、学院专业老师)进行评选,评审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湖南工业大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网进行公示。
4、根据微信展播投票得分和专业评审作品入围得分计算总分(其中专业评审得分占80%,微信投票得分占20%),按照总得分排名顺序确定获奖作品及等级。
5、大赛获奖作品在文新楼一楼正厅、5.25心理沙龙当天及心健中心展示。
6、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冶金学院季嘉琛同学联系,电话15197365201,QQ: 1259353137
附件:
湖南工业大学“我向往的远方”摄影作品作品信息表
承办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心理成长辅导室
主办单位:湖南工业大学心理健康中心
2017.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