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
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全省各普通高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学生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4、原则上应在教学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和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等的人选中确定。
三、推荐、遴选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组织学术机构遴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遴选结果及候选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四、材料上报日期
报名时间截止于3月13日下午5:00前将书面材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科技楼127室)。
联系人:李学刚(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话:22183127;
胡 蓉(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电话:22183950。
附件:
1、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3、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教务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