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湖南工业大学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关于开展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小组。
组 长:曾瑶
副组长:周笑
成 员:余晟鹏、王采、程佳波、李权、各班班主任、周美林(学生)、唐煜博(学生)、吕哲(学生)、陈思思(学生)
二、评选依据
严格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印发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1、分配原则
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学校按比例计算分配至学院。学院根据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人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全部下达至各专业年级,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至各年级、班级,学院不会以任何名义截留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学院所有的名额分配及推选方案将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在全院范围予以公布。
2、名额分配
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共计46人,国家助学金名额待定。
四、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2.申请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6)大学期间获得四项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其中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不少于3项;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选原则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并已通过2023-2024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申请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内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⑸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30%(含30%),综测排名在50%之内;
⑹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3.评选原则
原则上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选;
(三)国家助学金
1.申请对象
全日制已通过2023-2024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少数民族预科生指标单列;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不占用省级下达的本专生国家助学金指标。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过去一学年无校级以上发文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7)突出重点保障群体
对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即国家助学金评一等或二等。
对防止返贫动态检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家庭出现致贫风险时纳入助学金资助。
优先保障特别困难等级学生享受助学金,做到应助尽助。
五、转专业学生参评说明
1.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上学年全年均就读一个专业的学生,到原就读学院参评;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参评,在转入学院参评。
2.国家助学金
跨学院转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错过了学院认定时间,需提交《湖南工业大学学籍异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移交相关手续,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
六、国家奖助学金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专业年级(班级)推荐
(1)各专业年级(班级)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组织本专业年级(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反馈给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同时将评议结果在专业年级(班级)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
(2)专业年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组长为年级辅导员,组员为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在专业年级内公示;
(3)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组长各班班主任,组员为班委代表及学生代表,组员名单在班级内公示。
3、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年级辅导员及3名以上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名单应公示)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专业年级(班级)推荐上来的名单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资助中心。
4、学校评审及审定
学校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提交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组织评审,提出当年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通过后,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上报
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逐级进行审批。
七、评审要求
1、各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组员为班委代表及学生代表的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3、工作人员要指导并督促申请人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对有关内容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特别是休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的核实工作,做到不要出现纰漏。
4、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在班级、年级、学院、学校范围内层层公示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分助学金等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5、学院二课部和权益部全程参与纪律检查,严肃查处申请人虚假填写综测分,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八、时间安排及需报送的材料
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17日
(2)班级年级推荐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0日
(3)学院初评及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月1日
(4)学校评审及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20日
2、材料报送:以下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9日
(1)个人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1份,不用贴照片。
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主要获奖情况对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请按获奖情况中的顺序依次放好到资助中心审核后退回原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2)学院材料
①《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档及电子档,纸质档只需打印A-I(备注)列;特殊情况的学生需要填写备注,如学习中途有入伍的,休学或者学制是五年制的等;
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③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时间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学院行政公章。
④湖南省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奖学金数据上报。
(二)励志奖学金
1、时间安排:(暂定)
(1)学生申请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0日
(2)班级年级推荐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5日
(3)学院初评及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6日
(4)学校评审及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7日
2、材料报送:以下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个人材料
个人申请表请等校资助中心通知打印后再从系统中导出打印上交;个人申请时可以使用“附件3.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材料
①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特殊情况的学生需要备注情况:如学习中途有入伍的,休学的、或者学制是五年制的等。
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
③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参考国奖评审报告要求)。
④如学生因特殊情况教务系统显示的成绩有不及格记录的,必须提供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情况说明。
⑤湖南省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励志奖学金数据上报。
(三)国家助学金
1、时间安排:(暂定)
(1)学生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8日
(2)专业年级推荐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
(3)学院初评及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11月7日
2、材料报送:以下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8日(暂定)
(1)个人材料
个人申请表请等校资助中心通知打印后再从系统中导出打印上交。个人申请时可以使用“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材料
①《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2023-2024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复学)国家助学金名单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②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
③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参考国奖评审报告要求)。
④湖南省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助学金数据上报。
轨道交通学院
2023年 9 月12日
附件1、轨道交通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湖南工业大学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6: 《自愿放弃声明》
附件1.
轨道交通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年级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备注 |
1 | 2020 | 2 | 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评审小组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评议,差额评审2名同学上报学校资助中心 |
2 | 2021 |
3 | 2022 |
| 合计 | 2 |
备注: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待家困生认定后再进行名额分配。
附件2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入学时间 | |
院系 | | 专业 | | 学制 | |
年级 | | 班级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选填“是”或“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名次/总人数) |
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 |
| | |
| | |
| | |
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推荐理由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心2023版
附件3:( —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
学号 | | 所在年级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大学 学院(系) 专业 班 |
曾获何种奖励 |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学习成绩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院系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表4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
学 号 | | 所在年级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大学 学院 系 班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 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院系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5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生基本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健康 状况 | |
身份证号 | | 籍贯 | | 家庭人口(含共同生活 并履行赡养义务的祖辈) | |
手机号码 | | 家长联系电话 | |
特殊群体类 型 | 脱贫家庭学生:□是□否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是□否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否 低保边缘人口:□是□否 特困供养学生:□是□否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否 孤儿:□是□否 烈士子女:□是□否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是□否 残疾人子女:□是□否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是□否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是□否 |
家庭基本信息 |
家庭常驻通讯地址及邮编 | |
姓名 | 年龄 | 称谓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万元) | 健康状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
家庭资产情 况 | 住房 | □无 □有 |
住房一 | 地址: |
住房二 | 地址: |
住房三及以上 | 地址: |
小轿车 | □无 □有 |
品牌型号 | | 购买时间 | |
其他投资 情 况 | 持有股票 | □无 □有 | 情况描述: |
持有债券 | □无 □有 | 情况描述: |
购买商业门面 | □无 □有 | 情况描述: |
开办企业 等经济实体 | □无 □有 | 情况描述: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是□否,情况描述: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情况 | □是□否,情况描述: |
家庭欠债情况 | □是□否,情况描述: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力弱情况 | □是□否,情况描述: |
家庭成员患病及治疗情况 | □是□否,情况描述: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 □是□否,情况描述: |
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本人承诺上述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以上内容需本人手工抄写并签名确认) 承诺内容: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班级评议意见 | 推荐档次 |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陈述理由 | 民主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B.家庭经济困难□ |
|
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
学院审核意见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学院公章) |
学校认定意见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学校资助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格正反打印, 个人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
2.如申请人为特殊群体,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6: 自愿放弃声明
湖南工业大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学号 就读于 。
属于(中央下发)特殊情况类型: 。
学校已明确告知本人相关国家资助政策和程序,并通知本人进行资助申请。但是由于本人( □1.家庭经济状况已明显好转,不需要国家资助 □2.已获得其他资助,满足学习生活需要 □3.其它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2023 - 2024 学年(£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资助 £2.国家助学金资助)。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