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轨道交通自动化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电子材料与器件”“车载信息与通信系统”“电力传动与控制”3个科研团队的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现就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仅限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聘用待遇
工资按《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报名,并填报《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学院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542121128@qq.com。
。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10:00至2021年6月28日17:00。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学院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在电子材料与器件、车载信息与通信系统、电力传动与控制等相关领域的学习、竞赛获奖等相关资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轨道交通学院确定,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要求: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综合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内容;重点了解掌握应聘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学院官网上公布。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湖南工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流程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轨道交通学院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劳动合同单季度一签,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院有权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二)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严格遵守湖南省相关防疫规定。
本公告由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余老师
电子邮箱:542121128@qq.com
联系电话:0731-22183079 1560733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