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学院2017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和《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条例,现学院自通知下发之日,完成2017年春季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异动工作,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的方式向学院反映。
学院学工办,电话:22183101 22183079
办公地址:电气楼201室
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