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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通字3号 2017-2019岗位定级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29 点击数:

人事通字20173

关于做好2017-2019年岗位定级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7-2019年岗位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岗位定级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岗位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长:唐未兵、谭益民

    副组长:范晓阳、张昌凡、金继承

      员:倪正顺、陈艺锋、李长云、曾广胜、田定湘、刘善球、陈益元、温辉、汪涛、何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二、岗位定级文件依据

    1、《湖南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定级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大政字[2011]29号)

    2、《湖南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定级暂行办法》的有关说明(湖工大政字[2011]37号)

    3、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1.5.16

    4、《湖南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字[2013]59号)

    三、工作步骤

    1、个人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络填写岗位考核定级表,经本人审核无误后双面打印纸质稿,经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和认定(审核人签字,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后向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申请。

    (1)教学业绩审核:教学工作量由开课学院审查,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学院等相关单位审核。

    (2)科研、教研业绩审查:科研业绩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业务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必须持科研、教研业绩原件到上述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2、单位核定

    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聘任等级推荐意见,经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岗位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楼221,联系电话22183215)。

    3、学校审定

    岗位定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确定考核等级,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17327-420

    2、单位推荐:2017421-426

    3、学校审定:2017427-517

    4、全校公示:2017517-523

    五、有关说明

    1、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均需参与岗位定级考核。

    2、申请教师系列专技岗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人员按学科归属到相应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定级。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归口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定级。非教学单位不得接受教师系列专技岗位的考核定级申请。

    3、各项教学、科研、教研业绩材料的选取时间必须一致,限定为201311日至201612314年内的任意3年,即2013.1.1~2013.12.312014.1.1~ 2014.12.312015.1.1~2015.12.312016.1.1~2016.12.31之中的任意3个自然年度。

    4、工勤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工勤岗位。非教师系列专技人员按非教师系列专技岗位考核指标确定其等级。

    5、本次考核定级工作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申报地址:外网http://218.75.197.122:7080、内网http://172.16.51.121

    6、本次岗位定级工作结束后,从201711日起按新聘岗位等级执行校内绩效工资标准,已发部分多退少补。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本次考核定级工作。

岗位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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