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内聘教授、内聘副教授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稳定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湖工大政字[2016]114号)、《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内聘教授、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工大政字[2016]113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我校内聘教授、内聘副教授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已通过公开招聘且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引进的待入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湖工大政字[2016]114号)、《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内聘教授、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工大政字[2016]113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17年3月17日-3月22日)
申请人根据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内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并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名盖章后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申请人所在学院,机关管理部门人员申报需归口到相应专业的学院申报。
2、学院初审(2017年3月23日-4月3日)
学院对申请人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验,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学院公章,并签署“原件已核”及审验人姓名。学院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在本学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员的材料连同《 年湖南工业大学内聘教授、副教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交人事处。
3、职能部门复审(2017年4月4日-4月7日)
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推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初定拟内聘人员名单。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2017年4月8日-4月14日)
校长办公会对拟内聘人员名单进行审定。
5、公示(2017年4月14日-4月21日)
对拟内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任(2017年4月22日-4月28日)
人事处下文聘任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聘期3年,按照所聘职称给予同等校内绩效工资待遇。
四、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和申报人员按要求上报材料,材料包括:《湖南工业大学内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年湖南工业大学内聘教授、副教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A3打印一份,交人事处师资科229室,联系电话0731-22183229,并报电子文档至邮箱shizike229@126.com
2、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按附件3要求装订(复印件,须经所在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审验人签名)。
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13日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内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2:——年湖南工业大学内聘教授、副教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3:湖南工业大学内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