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5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申报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申报人选的初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限报1人。
(二)学校将在各单位评推荐人选的基础上按程序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三)各单位应在4月20日前(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将推荐人选人员名单(要求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报人事处师资科(科技大楼229室,电话:22183229,电子文档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hizike229@126.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湘人社函〔2017〕55号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