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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通知字4号 关于转发2021年度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3 点击数:

人事通知字〔20214

 

关于转发《株洲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公告》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做好株洲市2021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补贴申报工作,并注意如下事项:

一、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组织大家对照《株洲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公告》(附件1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需提交的材料内容

1、《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附件3);

2、《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4);

3、个人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5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7、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8、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主要佐证材料,如近五年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证明、业绩贡献等。

上述申报材料,应提供主要支撑材料,注重精简和管用,无关紧要的不要提供;所有材料须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整理成册,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内容

全职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附件5&6)、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申报单位参保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等材料。以薪酬为申报依据的须提供薪酬发放证明。

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和工作成效证明材料(项目进展、技术成果等)。

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成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截止时间和要求

1、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对应部门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成册,一人一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

2319日前请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稿交至崇德楼人事处人事科225办公室。

3319日前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档发至邮箱eleinace@vip.qq.com,电子档命名格式为“姓名+申报类别”。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731-22183225

4、已认定高层次人才的无需重新认定。若达到更高类别的可按程序再次申报认定。

5、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务必按附件1的要求和本通知的截止时间做好上述材料报送工作。

 

                                       人事处

202132

 

 

附件1《关于株洲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公告》

附件2: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

附件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审批表》

附件4:《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5:《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审批表》

附件6:《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汇总表》

附件7参保证明(样式)

附件8任职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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